宜昌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对全市高端外籍专家进行奖励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对全市高端外籍专家进行奖励的实施细则》已经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6日
对全市高端外籍专家进行奖励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0号),规范我市引进外籍人才和智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鼓励引导企业聘请“高精尖缺”外籍高端人才,充分发挥外籍高端人才的积极作用,推进宜昌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年度在外国人来华管理服务系统内新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A类外籍经济技术专家、国家外专局授予的“中国政府友谊奖”和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获得者。
第二条每年11月10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宜昌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提交申请并提供审查材料。审查材料包括外籍专家护照、入境签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决定书,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第三条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根据审查情况向局党组提出补贴建议,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实施,所需经费从每年市财政拨付的十万元人才经费中列支,由市科技局拨款至相关单位。
第四条本细则由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及国际合作科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细则自2020年11月10日起施行。